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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及机房搬迁并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及机房搬迁并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协商编号:JJTCZB2020-006
腾冲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及机房搬迁并升级改造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及机房搬迁并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单一来采购,现邀请贵单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前来协商。
1.项目概况
1.1协商编号:JJTCZB2020-006
1.2项目名称: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及机房搬迁并升级改造项目
1.3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1.4采购内容: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及机房搬迁并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1.5项目建设目标:(1)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和机房搬迁入新址继续使用;(2)在用交警管控平台功能升级改造,本次搬迁考虑现实及未来工作业务使用需求,对部分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如:指挥调度、合成作战、信息研判、证据整理及审核等。一次性验收合格。
1.6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90日历天(以合同约定为准)
1.7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2.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新增系统及设备与原平台的无缝对接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2.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公司财务报表。
2.4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5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获取
请被邀请单位于 2020-05-20 08:00 至 2020-05-22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保证金
4.1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4.1.1本次协商采购的保证金为30000.00元。
4.1.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被邀请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联系财务进行确认,并由财务开具保证金回执单。
4.1.3被邀请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4.1.4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保证金到账证明到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5.资格审查
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6.协商文件的递交
6.1协商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0-05-25 15:00。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http://www.tcggzyjyw.com,协商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协商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协商文件回执”,协商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协商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协商文件。
6.3网上递交协商报价回函文件后,还须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协商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协商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协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成交公示结束后,协商单位须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至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腾越镇砚湖社区砚湖花园小区荣域13-3,协商文件包含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正本文件必需全为打印文本。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小区13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腾越镇砚湖社区砚湖花园小区荣域13-3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9618-998 15718756812
 
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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