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二大片区)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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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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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BM2020050801 | 项目名称 | 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二大片区)施工监理 |
出让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估算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
项目分类 | 小额工程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委托方名称 | 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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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二大片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二大片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成区第二大片区位于坎门街道红旗社区。根据污水零直排要求,经调查该区块建筑内部尚存在厨房与屋顶雨水合流、屋顶露天洗涤污水与雨水合流的情况,局部区块污水管网未覆盖,存在较多的污染源错漏接现象,为实现区块雨水污分流,满足污水零直排达标要求,拟进行建筑的雨污分流改造、部分室外污水管网及立管接户管道建设。各部位的具做法有:(1)雨污分流改造管材有DN160UPVC管,DN225(及以上)HDPE双壁波纹管,结构层为375px厚石粉垫层+管顶750px范围内石粉回填,各类砖砌检查井和塑料井安装,路面恢复浇筑;(2)接户采用DN110和160UPVC管,结构层为250px厚石粉垫层+管顶250px范围内石粉回填,塑料井、清扫口井及砌砌雨水井修复等,户场地路面恢复;(3)立管改造采用DN75UPVC管横管收集,安装螺旋消音DN75UPVC排水管立管,立管喷涂、标识等;(4)原有管网检测问题修复主要有对问题管道采用开挖修复和非开挖修复,检查井粉刷脱落修补和砌体损坏重砌,管道检查井疏通、清洗,管道检测等。各部位涉及的具体建设工程量详见设计图和清单。 2.1.2 工程总造价约:1143.7778万元。 2.1.3 本次监理费约:29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本工程施工监理从施工准备、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包括所有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和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和资料汇总整理。 2.3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3.3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om)网站的“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的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5 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玉环市建设规划局3楼30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玉环市坎门街道监理二标段.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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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二大片区)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二大片区)施工监理 ,招标人为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0年05月15日在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玉环市建设规划局3楼302会议室。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19日-2020年05月21日止。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0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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