杵山交通枢纽(建设单位名称更改已立项)杵山交通枢纽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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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杵山交通枢纽泛光照明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杵山交通枢纽泛光照明工程已由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8]2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湖大道以南,寺桥港以西,环太湖大道以东,大寨河以北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95.3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08264001001 | 杵山交通枢纽泛光照明工程 | 杵山交通枢纽泛光照明工程 | 61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9日8:00至2020年05月27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8日 13时1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i.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7) 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8)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或有效的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9)、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密锁等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0)、本次招标拒绝:a)3年内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的。b)3年内被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不良行为的。c)3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且被县级及以上住建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本项目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工程管理处;代建方: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2) 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资金来源:区财政。(13)根据苏清办【2019】3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电车基地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6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9560668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hxzbdl@126.com | ||||||||
网 址: | 网 址: | www.huasin.net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