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丰泽区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服务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丰泽区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州绿盾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3]CX[GK]2020008的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丰泽区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21020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3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工艺大楼8楼;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年度目标:以松枯死木除害处理数量与质量为标准。 (1)松枯死木清理数量:各小片区松枯死木数量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年度松枯死木总数量达到年度要求。各小片区每年清理松枯死木数量指标详见下表。     片 区 年  度 合计 北峰街道群石 城东街道 西福 北峰街道 招丰 桃花山片区 第一年 ≤876株 ≤230株 ≤230株 ≤16株 ≤400株 第二年 ≤774株 ≤200株 ≤200株 ≤14株 ≤360株 第三年 ≤697株 ≤180株 ≤180株 ≤13株 ≤324株 三年总目标 ≤2347株 ≤610株 ≤610株 ≤43株 ≤1084株 (2)除害处理质量:合格率100%。 2.项目总目标:项目各年度验收均合格,且三年松枯死木数量合计数达到总目标(≤2347株)。。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七条:项目验收 (一)验收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项目验收:分防治子项目验收、项目年度验收和项目总验收。 2.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监理单位的验收考核、相关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由监理单位全程监理,按照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福建省地方标准《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和《合同》进行检查验收。 3.验收标准: (1)松枯死木除害处理验收标准: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各小片区松枯死木数量分别达到各小片区年度目标。 (2)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验收标准(绿僵菌防治、噻虫啉防治、天敌防治和诱捕器防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 (3)项目年度验收标准:松枯死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各小片区松枯死木数量分别达到各小片区年度目标;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四项子项目均合格。 (4)项目总验收标准:三年项目年度验收均合格,且三年松枯死木数量合计数达到总目标。 4.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约定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二)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每年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30%,3年期满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标金额的1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金额 10%计算的履约保证金12.68万元。 2、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若无服务问题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10、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负责项目实施区范围的拨交工作;配合监理方做好服务作业各阶段的验收工作。负责全面监管、把关和验收;乙方服务作业期间如有当地村民阻挠,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责任:负责甲方拨交范围内项目实施区实施综合防治措施和防治任务的服务;按要求采购防治、监测所需的药剂药械等,药剂药械要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国家标准;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正确药剂用量使用药剂药械进行防治;药剂药械挂设、施喷、安放于规定的小班内,地点要合理;负责人员服务技术培训(包括采伐作业、药品药械的使用技术培训)。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要求不相符;不能按期完成综合防控、监测跟踪等工作,并造成重大影响,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五)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履约保证金,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不能按期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服务工作;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一)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二)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第十四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若协商解决不成,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招标编号:[350503]CX[GK]2020008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合同条款;
(二)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三)其他文件或材料:相关的澄清确认函。
第二条:合同标的:
泉州市丰泽区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服务期叁年)。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及时间
(一)合同总金额: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丰泽区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服务类采购项目乙方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二)合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整(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第四条: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一)交付时间:服务期限3年;
(二)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工艺大楼8楼;
(三)交付条件:
1.项目年度验收合格:松枯死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各小片区松枯死木数量分别达到各小片区年度目标;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四项子项目均合格。
2.项目总验收合格:三年项目年度验收均合格,且三年松枯死木数量合计数达到总目标。
(四)交付材料:
1.松枯死木除害处理情况小班分布表(月表)、年度统计表(分片区、社区)、三年统计表(分片区、社区);松枯死木鉴定表(月表)。
2.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四项子项目年度实施报告及验收报告。
3.项目工作年度总结及项目实施三年工作总结。
4.项目监理季度监理报告和年度监理报告(包括松枯死木、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效果评价报告)
5.项目总监理报告(防治效果评价报告)。
6.年度验收报告及项目总验收报告。
第五条:技术和服务要求(一年的防治任务量)
(一)范围:面积2502亩。
1、桃花山片区1667亩;
2、招丰群石西福片区835亩。
桃花山片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小班一览表
街道 社区 大班 小班 树种组成 面积(亩) 备注
东海 后亭 1 11 8相2马 17
2 11 8相2马 39
北星 1 3 8相2马 83
1 4 8相2马 95
后亭 2 1 8相2马 23 (泉州森林公园)
2 2 10马 20
宝山 6 3 10马 33
6 3(1) 5马5阔 6
6 7 7相3马 126
宝山 2 4 7相3马 54
2 9 7相3马 163
1 1 8马2相 21
大坪 1 8 9相1马 97
1 2 8相2马 140
云山 1 1 8相2马 32
1 2 8马2相 34
城东 前头 1 3 8马2相 167
1 5 10马 112
1 6 10马 167
1 8 10马 156
东星 2 14 9相1马 82
合计 1667
招丰群石西福片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小班一览表
街道 社区 大班 小班 树种组成 面积(亩) 备注
北峰 招丰 1 7 2马8阔 109
北峰 群石 1 152 洛江境内
城东 西福 2 9 10马 112
城东 西福 4 1 10马 146
城东 西福 4 2 10马 101
城东 西福 4 3 10马 113
城东 西福 4 7 10马 97
城东 西福 4 9 6马4相 5
合计 4 9 0 835
(二)防治项目及要求
1、疫情监测:监测面积2502亩,其中桃花山片区1667亩,招丰群石西福片区835亩。要求:
(1)采用每月巡查一次和春秋季普查。
(2)及时上报监测松枯死木数量。
(3)松枯死木取样鉴定:按福建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要求进行取样,并送样鉴定。
(4)监测覆盖率100%。
2、松枯死木除害处理:清理面积2502亩,其中桃花山片区1667亩,招丰群石西福片区835亩。要求:
(1)半个月或一个月除害处理一次。
(2)及时上报除害处理数量。
(3)松枯死木必须每木登记,记录除害时间、GPS定位、除害处理方式和时间。
(4)除害处理要求:按福建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执行。
(5)验收标准:合格率100%。
3、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1)绿僵菌防治:防治面积2502亩,其中桃花山片区1667亩,招丰群石西福片区835亩。
①施放绿僵菌粉炮2发/亩;
②实施时间3-4月。
③绿僵菌粉炮质量:每克粉剂含35-40亿孢子。
(2)喷施噻虫啉防治:防治面积1396亩,其中桃花山片区1135亩,招丰群石西福片区261亩(招丰、群石社区)。
①施药时间为5-8月,根据天气情况进行实施,施药后15天以上不下雨,确保防治效果。
②防治效果:喷药1周后松墨天牛诱捕数量比一周前下降50%以上,2周后比一周前再下降50%。
③噻虫啉数量与质量:
数量:1.5%噻虫啉微胶囊粉剂,喷放2次,每次500克/亩,2次防治时间间隔在20-30天;
质量:符合国家在《农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
④防治效果验收
施药7天后,松墨天牛日平均诱捕数量比施药前下降50%左右,施药14天后,松墨天牛日平均诱捕数量比前一次再下降50%左右。
(3)天敌防治:防治面积574亩(西福社区)。
①天敌种类:花绒寄甲。
①天敌规格:
A、花绒寄甲成虫包装规格:20-30头或50-60头/管;塑料指型管,长5cm*口径1.5cm和长11.5cm*口径3cm两种,虫体长5.2-10.0mm*宽2.1-3.8mm;
B、花绒寄甲卵卡包装规格:每卡≧100粒卵,卵卡纸袋包装,长4.1cm*高6cm;
③使用量:花绒寄甲(活虫)成虫8610对,花绒寄甲卵卡2870卡。
④释放时间:在5月至7月分两次释放天敌昆虫,间隔时间20-30天。
⑤防治技术与要求:
释放点数量:每50亩设1个释放点,计12个释放点。
释放点的选择:A选择护林路每隔50米左右设置一个点;B选择有枯死木或衰弱木的地点;C松木密集区;D诱捕器悬挂处;E病疫区接壤处。
释放方法:将卵卡用订书机均匀钉到树干上。释放成虫于下午黄昏时候进行,直接将成虫释放到树干基部即可。
注意事项:在释放花绒寄甲的林分中,花绒寄甲已寄生在死树中松墨天牛上,不要将枯死树清理出林地,可于松墨天牛羽化前砍伐集中起来,放在林中,用8目铁丝网笼罩住(可与松枯死木铁纱网罩处理结合),待花绒寄甲羽化迁飞后集中并烧毁。
⑥防治效果的检测与验收:
检测时间:释放花绒寄甲2个月后。
检测方法:
A、检测内容:检测松枯死木段内是否有松墨天牛幼虫或成虫尸体。
B、检测方法:抽查释放点比例≥40%,每个释放点松枯死木段检查数量≥3个。
C、验收标准:
释放点合格标准:有松墨天牛幼虫或成虫尸体的松枯死木段≥50%。
验收标准:释放点合格率≥70%。
(4)诱捕防治:挂设诱捕器200个。其中桃花山片区120个(前头20个、宝山30个、大坪20个、后亭30个、北星20个),招丰群石西福片区80个(招丰20个、群石20个、西福40个)。
①挂设时间:3月至11月;
②每周收集松墨天牛成虫一次,并记录每个诱捕器诱捕数量。
③诱芯:每月更换一次。
④诱捕数量:≧5000只。
(三)目标
1.年度目标:以松枯死木除害处理数量与质量为标准。
(1)松枯死木清理数量:各小片区松枯死木数量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年度松枯死木总数量达到年度要求。各小片区每年清理松枯死木数量指标详见下表。
    片 区
年  度 合计 北峰街道群石 城东街道 西福 北峰街道 招丰 桃花山片区
第一年 ≤876株 ≤230株 ≤230株 ≤16株 ≤400株
第二年 ≤774株 ≤200株 ≤200株 ≤14株 ≤360株
第三年 ≤697株 ≤180株 ≤180株 ≤13株 ≤324株
三年总目标 ≤2347株 ≤610株 ≤610株 ≤43株 ≤1084株
(2)除害处理质量:合格率100%。
2.项目总目标:项目各年度验收均合格,且三年松枯死木数量合计数达到总目标(≤2347株)。
第六条:项目货物要求
项目药品物品采购、监管及使用:中标人所采购的物品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采购人可根据需要随时抽样送检或保留样品待检,不符合要求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所购物品药品(如松墨天牛诱捕器及引诱剂、松墨天牛专化性绿僵菌粉剂等)均需经验收合格后施用。
第七条:项目验收
(一)验收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项目验收:分防治子项目验收、项目年度验收和项目总验收。
2.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监理单位的验收考核、相关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由监理单位全程监理,按照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福建省地方标准《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和《合同》进行检查验收。
3.验收标准:
(1)松枯死木除害处理验收标准: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各小片区松枯死木数量分别达到各小片区年度目标。
(2)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验收标准(绿僵菌防治、噻虫啉防治、天敌防治和诱捕器防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
(3)项目年度验收标准:松枯死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各小片区松枯死木数量分别达到各小片区年度目标;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四项子项目均合格。
(4)项目总验收标准:三年项目年度验收均合格,且三年松枯死木数量合计数达到总目标。
4.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约定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二)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每年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30%,3年期满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标金额的10%。
(1)合同款支付方式:所有合同款均由甲方银行转帐支付。
(2)申请支付合同款时应提供的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务发票、履约保证金(函)证明、招标文件、监理报告等。发票收款单位应一致。
(3)付款方式:甲方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4)甲方及监理单位将对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直接对中标人服务款项处以每次0.2%~0.5%的扣除并记录在案,中标人要按要求进行整改,采购人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通过,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中标人本期服务款项处以0.5%~1%的扣除,并记录在案,当期处罚次数超过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当期服务款项,并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抽查不通过的,将视情况对中标人本期服务款项处以0.5%~1%的扣除,并记录在案,当期处罚次数超过二次及以上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当期服务款项,并有权解除合同。
(6)中标人未能按时完成任务,不予组织验收,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返工。否则按未能按时完成任务进行处理。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金额 10%计算的履约保证金12.68万元。
2、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若无服务问题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一)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二)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负责项目实施区范围的拨交工作;配合监理方做好服务作业各阶段的验收工作。负责全面监管、把关和验收;乙方服务作业期间如有当地村民阻挠,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责任:负责甲方拨交范围内项目实施区实施综合防治措施和防治任务的服务;按要求采购防治、监测所需的药剂药械等,药剂药械要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国家标准;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正确药剂用量使用药剂药械进行防治;药剂药械挂设、施喷、安放于规定的小班内,地点要合理;负责人员服务技术培训(包括采伐作业、药品药械的使用技术培训)。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要求不相符;不能按期完成综合防控、监测跟踪等工作,并造成重大影响,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五)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履约保证金,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不能按期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服务工作;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和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不包括任何一方的违约或疏忽。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若协商解决不成,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一)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四)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五)双方发生争议,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双方应保证本合同继续执行,保持连续服务,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六)其他约定: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送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一)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四)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五)双方发生争议,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双方应保证本合同继续执行,保持连续服务,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六)其他约定: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送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州绿盾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楼820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132号民航广场2#楼513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洪志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洪志勇
联系方法:15880953958
联系方法:1588005805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
账号: 账号:
426058361337

签订地点: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21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