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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19年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2019年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盘锦市国道丹东线(G228)交通标志调整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辽交发展建养发〔2018〕56号” 、“关于盘锦市国道庄西线(G305)交通标志调整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发展建养发〔2018〕57号” 、“关于盘锦市国道京抚线(G102)交通标志调整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发展建养发〔2018〕86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预安排计划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18〕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盘锦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盘锦市境内。
2.2建设规模: 盘锦市国道丹东线(G228)、庄西线(G305)、京抚线(G102)交通标志调整(预算投资:992.7万元)
2.3计划工期: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共150日历天,其中:2-5月为材料制备阶段,4-6月为现场施工准备阶段。
2.4招标范围:盘锦市国道丹东线(G228)交通标志调整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跨越大洼县和盘山县,起于大洼县辽滨,止于盘山县大凌河特大桥,起讫桩号为K996+031—K1098+886,区间里程102.855公里;盘锦市国道庄西线(G305)交通标志调整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跨越大洼县和盘山县,起于大洼县田台庄大桥,止于盘山县孙家沟帮子交界处,起讫桩号为K176+628—K252+727,区间里程76.099公里;盘锦市国道京抚线(G102)交通标志调整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起于河下头,止于莲花,起讫桩号为K566+504—K618+927,区间里程52.423公里。主要增设路径指引标志、路径指引标志、指引及旅游区标志、警告和禁令标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 投标人在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
业绩
近五年 (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的交通标志项目业绩。
注: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企业
信誉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拖欠员工工资发生过投诉案例、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初审:
4.1.投标单位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电话:0427-8650086)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资格初审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信用等级报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持资格报名确认函、报名材料复印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9日16:00前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 2019年1月23日10时30分,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9万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5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4-83733916-87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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