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其他]2台100蒸吨燃煤锅炉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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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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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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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含环保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造师一级@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或B级)。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质;
5、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6、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且投标资格有效,无不良行为记录,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以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信息为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数不限,联合体须确定一家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联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且投标资格有效,无不良行为记录(以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3、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投标保证金 5万元。 附加信息:1、发售地点: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21层招标一部
2、联系人:何 阳 李 飞 李婷婷
3、联系电话:029-85266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