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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区流沙河治理防洪工程(二期)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景洪市区流沙河治理防洪工程(二期)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市区流沙河治理防洪工程已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以《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对景洪市区流沙河治理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批复》(西水利字〔2012〕26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景洪市流沙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西发改农经〔2012〕67号)及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以《关于云南省景洪市流沙河治理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西发改农经〔2012〕191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259360.19万元,本次招标33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景洪市沙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市区流沙河治理防洪工程(二期)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景洪市区流沙河。
2.3建设规模:(一)堤防工程:设计河道中心线全长13.83km,拟建堤防24.2km。(二)护岸工程:流沙河与南凹河汇合口裁弯取直工程天然河道段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新建护岸,湿地公园段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新建护岸,共建护岸2.96km。(三)岸坡防护工程:防护总长4.77km。(四)水闸工程:建水闸13座,其中节制闸2座,通航水闸1座,排涝闸8座,景观水闸2座。(五)排涝涵管:保证该处天然沟渠自排至流沙河;于勐泐大道下游湿地公园护岸与天然河道交叉处分别处置两处涵管,保证规划湿地公园的滨水生态景观,同时实现排涝功能。(六)排涝泵站工程:排涝泵站4座,其中曼弄枫东西片区各1座,机场片区2座。
2.4招标规模:本项目为RY0+000.00~YR0+938段。景观护岸剖面采用一级平台型式,护岸顶宽:7.0m,采用沥清路面结构,护岸坡面采用草皮护坡,坡脚采用C20混凝土脚槽及抛石护脚,防止水流冲刷,背坡度1:2.5,采用草护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RY0+000.00~YR0+938段。景观护岸剖面采用一级平台型式,护岸顶宽:7.0m,采用沥清路面结构,护岸坡面采用草皮护坡,坡脚采用C20混凝土脚槽及抛石护脚,防止水流冲刷,背坡度1:2.5,采用草护坡。 包括设计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59360.19万元,本次招标3300万元。
2.8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5年03月01日起至2020年02月29日)内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中标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云南省外的投标人应具有云南省水利建筑市场备案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03月05日通过网络媒介正式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4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6日至2020年03月20日,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并前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领取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络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86483801)。
5.2 纸质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0年03月16日至2020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云南省水利建筑市场备案证原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无需授权),和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以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标注以下字样的印章:“此复印件仅用于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如投标人获取文件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提供的复印件只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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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08日09时30分,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递交地点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xsbnggzyjyxx.com。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以及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3 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光盘的主要内容三者必须一致,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在 / (踏勘现场集中地点) 组织踏勘现场,在 / 年 / 月 / 日 / 时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 、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和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景洪市沙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泐大道41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691-2122333       
 
2020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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