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上茶街二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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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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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25F5
工程名称:龙泉市上茶街二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2日
招标人:龙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丽水大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尤昕 证书号码: 浙233161600027
拟派设计负责人: 尹维民 证书号码: 053300909
预中标价:壹仟肆佰伍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费下浮率: 5.5%
公示时间: 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2日 2020年5月22日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25F5
工程名称:龙泉市上茶街二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2日
招标人:龙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丽水大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尤昕 证书号码: 浙233161600027
拟派设计负责人: 尹维民 证书号码: 053300909
预中标价:壹仟肆佰伍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费下浮率: 5.5%
公示时间: 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2日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