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长沙灰汤温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灰汤核心景区环卫费增加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灰汤温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灰汤核心景区环卫费增加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DY-F20191204012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灰汤温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宏祥万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2019年灰汤核心景区环卫费增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20191204012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19年灰汤核心景区环卫费增加项目 清扫服务 新增保洁服务范围:灰汤大桥至政务服务中心路段、灰汤相里大道、桃花谷至桃花谷温泉度假山庄路段、高速路南入口广场、紫龙湖木栈道及广场、高速路口至紫龙湖西岸线花海等。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捌万壹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019年灰汤核心景区环卫费增加项目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
1524000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5个月
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大写:叁拾捌万壹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16 —— 2020-03-0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灰汤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指定履行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税务发票,付合同总额的10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湖南宏祥万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0019756730101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清扫保洁服务范围:灰汤大桥至政务服务中心路段、灰汤相里大道、桃花谷至桃花谷温泉度假山庄路段、高速路南入口广场、紫龙湖木栈道及广场、高速路口至紫龙湖西岸线花海等。
清扫保洁内容:使用清扫保洁工具(人工清扫、机械清扫、人工配合水洗车冲扫、洒水降尘)清扫路面尘土、杂物,维护道路整洁。具体内容如下:
5.2.1公路路面:每日保洁,保洁员必须在上午8点前完成初次保洁,下午五点前必须在路上巡查,确保随脏随清,做到常态保洁。
5.2.2每二天保证一次洒水降尘,遇重大活动,2小时内到岗冲洗。
5.2.3保洁范围内无纸屑、无积存垃圾。垃圾收集及时,无堆积垃圾。
5.2.4果皮桶清掏及时,无满溢(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则视为满溢)和散落,周边地面洁净,箱体摆放规范,每月定期清洗一次。
5.2.5保持路面清洁,要求标志线、路面见本色;
5.2.6负责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护栏、隔离墩、绿化苗木、路灯等清洗洁净,护栏底部无积砂、积泥;
5.2.7负责保持公路两厢干净整洁无垃圾;两厢边沟范围内无违章广告、牛皮癣等;
5.2.8定期对作业范围的公路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降尘保证每条路段每二天一次)。
5.2.9遇重要检查、督查、大型活动等,负责作业范围内的临时的突击清扫保洁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附件:灰汤核心景区环卫考核办法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明确的保洁服务范围。
6.1.2对乙方保洁质量有权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6.1.3制定考核计分方法,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
6.1.4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6.1.5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一切纠纷、争议、事故等,一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6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承包作业过程中如遇到非正常阻力,甲方有义务进行协调。
6.2甲方责任
6.2.1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戴公司工牌。
6.2.2乙方保证清扫质量,须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
6.2.3乙方需增加人员车辆(洒水车1辆,垃圾运输车1台,电动车6台,洒水车司机1人,垃圾车司机1人,班组长4人,流动保洁33人)
6.2.4乙方在作业中要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6.2.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调度(含临时性工作安排)、考核。
6.2.6乙方必须按企业单位用的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合法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如出现员工与乙方之间的用工合同纠纷,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7.2在正常环境或合理情况下,如果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按考核计分细则进行扣分扣款。
7.3乙方如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且需向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此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合同的变更
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中止与终止
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3、合同转让和分包
3.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3.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4.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5、解决争议的方法
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5.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6、法律适用
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7、通知
7.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7.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灰汤镇紫龙东路18号 地址: 高塘岭街道郭亮中路315号
法定代理人: 谭志仁 法定代理人: 熊卓
委托代理人: 吴沁 委托代理人: 熊威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8490108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731-88490108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