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工程(金鸡弄7号)(监理)(第三次招标)项目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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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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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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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70345 | 项目建立时间: 2020/5/22 10:12:23 |
项目名称: 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工程(金鸡弄7号)(监理)(第三次招标) | |
项目地点: 福州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监理服务费暂按 111138 元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邱媛媛 |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70345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0/5/22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工程(金鸡弄7号)(监理)(第三次招标)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 | |
招标人名称: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代码: 91350100680888516J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0705385959X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市文物局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总建筑面积约676.86㎡;内容包括古建修缮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金鸡弄7号)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总建筑面积约903㎡;内容包括主体木结构、围墙修缮、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标段
标段: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工程(金鸡弄7号)(监理)(第三次招标)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70345001001 | 标段(包)分类: 建筑 |
标段(包)名称: 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工程(金鸡弄7号)(监理)(第三次招标) | |
标段(包)内容: 招标公告 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工程(金鸡弄7号)(监理)(第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工程(金鸡弄7号)(监理)(第三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420980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家大院——东侧落二、三进保护修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总建筑面积约676.86㎡;内容包括古建修缮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福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刘齐衔故居——宫巷刘家大院之正落三进修缮(金鸡弄7号)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总建筑面积约903㎡;内容包括主体木结构、围墙修缮、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4209801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 111138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7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8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取无记名方式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新城6号楼 联系电话:0591-83162128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7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8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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