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物保护单位视频监控建设(第六期)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乙方:厦门惠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GK]2020020的厦门市文物保护单位视频监控建设(第六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91107 | 视频监控设备 | 高清球机、高清摄像机、8路硬盘录像机等 | 1 | 台 | 国内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海康威视 | DS-2DF8225IH-A(D)、DS-2CD2T27FDWD-LS、DS-7708N-I4等 | 无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一里闽南大厦20楼。;
4.3交付条件:投标人必须能按照招标范围规定的内容,准时提供采购货物(含软件)配件、技术说明书、材料,并负责所供设备(含软件)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输至采购人的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按照甲方、监理方及施工规范标准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甲方在 收到乙方合格的项目文档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工作。若甲方不 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 要求,延期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初步验收通过后组织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不 少于15个自然日,试运行期满且无重大质量在项目监理方的监督下乙方可提交 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格的项目竣工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 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验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 合同相关条款办理支付工程款项的支付手续,签署《竣工报告》。如果甲方无正 当原因不接收项目文档或不按时组织验收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若系统验收未通过,由乙方组织整改工作,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过程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
2 | 55 |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5%。 |
3 | 5 | 待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5%。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二年。
10、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都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的,除向对方赔偿损失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工程,则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个工作日应按逾期交货值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0%,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有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4、工程验收质量标准未达到合同附件清单要求,乙方除需无偿返工直至验收通过,还应承担由于返工对其他承包商和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5、合同实施期间,乙方若违反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管 理程序,将按照规定承担的罚款金额。 6、如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0.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乙方: | 厦门惠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一里26号20楼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惠红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2-5817179 | 联系方法: | 0592-533939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阳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20710040010000041776 |
签订地点:厦门市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