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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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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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FCGHY-2020003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采购内容;
(3)投标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车辆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且在乌鲁木齐有维修服务场所;
(5)车辆维修厂家无因车辆维修质量问题发生过投诉现象;维修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环保等评定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体户;
(8)在环保系统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或环评批复意见;
(9)投标人必须是入驻“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政采云”),需要在“政采云”完成注册,并完成审核及公示通过后成为正式“供应商”,否则将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5-29 至 2020-06-04 19: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2)投标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车辆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资质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1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20-06-1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2、采购人名称: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文件.doc
335.6 KB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1)服务期限:2年 (2)内容:该单位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大车、小车) | 确定中标单位2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采购内容;
(3)投标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车辆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且在乌鲁木齐有维修服务场所;
(5)车辆维修厂家无因车辆维修质量问题发生过投诉现象;维修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环保等评定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体户;
(8)在环保系统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或环评批复意见;
(9)投标人必须是入驻“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政采云”),需要在“政采云”完成注册,并完成审核及公示通过后成为正式“供应商”,否则将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5-29 至 2020-06-04 19: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2)投标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车辆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资质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1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20-06-1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100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安居南路支行 | 107644101394 | 电汇、网银 | 请备注项目名称 |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2、采购人名称: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文件.doc
335.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