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2020年新乡市教育局、河南省中电鑫晟科贸有限公司非接触无感测温疫情防控技术专项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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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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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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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2020年新乡市教育局、河南省中电鑫晟科贸有限公司非接触无感测温疫情防控技术专项服务项目(招标编号:XHTC-FW-2020-0531)进行国内邀请比选,并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选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南汇鑫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2)报价折扣(含税):87%
(3)完成时间承诺:按甲方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完成时间。
(4)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新乡市翔邦商贸有限公司
(2)报价折扣(含税):91%
(3)完成时间承诺:按甲方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完成时间。
(4)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评估情况: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实名纸质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0年05月26日至2020年05月28日。
比 选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地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688号商会大厦A单元A2801--03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文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xinhuasx006@163.com
2020年05月26日
1、中选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南汇鑫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2)报价折扣(含税):87%
(3)完成时间承诺:按甲方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完成时间。
(4)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新乡市翔邦商贸有限公司
(2)报价折扣(含税):91%
(3)完成时间承诺:按甲方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完成时间。
(4)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评估情况: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实名纸质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0年05月26日至2020年05月28日。
比 选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地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688号商会大厦A单元A2801--03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文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xinhuasx006@163.com
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