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扶贫开发局稻城县噶通镇(色拉乡)八美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打造人文景观、文化娱乐设施、特色商品手工艺品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37202000006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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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26 21:22 |
代理机构 | 四川方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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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稻城县扶贫开发局 |
采购人地址 | 稻城县贡巴路一段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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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划分: | S919 |
成交日期 | 2020-05-25 17: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5-14 15:25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专家 2 人: 何勇 、 金利红(组长) ,采购人代表1人: 魏瑶 |
评审时间 | 2020-05-25 14:3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第五章、第六章。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稻城县噶通镇(色拉乡)八美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打造人文景观、文化娱乐设施、特色商品手工艺品展销区、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服务要求:1、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2、施工单位应做到文明施工,遵守规范,服从管理,杜绝野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清理出的垃圾要堆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施工结束后,供应商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应弃置在环境卫生保护有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3、供应商应保证在资质范围内对本项目工程进行施工,由专业队伍、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并对此负全责。供应商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保证施工器具、施工设备、施工材料及施工环境处于安全状态下,在工程实施期间供应商保证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及安全条例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护,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给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孜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金珠镇德西街13号;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定额4.8万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8000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稻城县财政局。 注: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