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殡仪馆2020年成都市殡仪馆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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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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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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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成飞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402070219000007820。
2、交货地点:成都市殡仪馆。
3、货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货物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对采购人进行培训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2)、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5、售后服务要求:
1)、为保证货物质量及售后交付质量,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原厂鲜章)及投标产品参数证明材料(加盖原厂鲜章),售后服务承诺函内容包括:保修年限、原厂商提供快速支持专线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原厂工程师4小时内上门;原厂商提供软件故障诊断和协作支持主动的事件升17/26级管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2)、为防止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3日内提供投标时所投型号一致的设备若干台进行逐项性能及功能性测试,若与投标应答不符或投标人提供设备达不到招标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追究成交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详细的产品方案,所投产品要求能够和单位现有系统实现无缝兼容对接。(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建设完成后协助采购人要求的业务数据迁移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核心监控网络集线器一、核心监控网络集线器二产品提供三年质保及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价要求:
1)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已包含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器材物料采购和维护成本费用、人力资源成本、税金、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违约金(若有)和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2)提供服务过程所需的器材、工具、耗材、服装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同时投标人须承担相关的维护(维修)责任和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7、其他要求
1)安装过程中须对原有的部分设备,包括摄像机、支吊架、机柜、电源线、管道等进行拆除,并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
2)机房规范整理:对机房原有的线路、包括电源线、网络线、光纤、地板进行维修整理;对已损坏的机柜进行更换,确保机房设备及用电安全。
3)路面、土方开挖及恢复、铺种草皮:凡监控系统施工,路面及草皮恢复应满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要求
4)监控系统其它施工辅材:根据施工工艺,选择使用其它辅材,要求辅材质量、外观满足国家标准化施工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