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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东片区规划道路二及支路八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隆回县城东片区规划道路二及支路八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城东片区规划道路二及支路八工程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5] 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隆回县城东片区规划道路二及支路八工程。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桃洪镇。
  2.3 规    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一)隆回县城东片区城市规划道路二道路工程(K0+459.153~K0+681.851)标段,标段道路总长222.698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土石方、道路路基处理、道路路面、人行道、交通设施、雨污排水,电气及综合管线工程。(二)隆回县支路八(K0+000~KO+276.8)标段,标段道路总长276.8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土石方、道路路基处理、道路路面、人行道、交通设施、雨污排水,电气及综合管线工程。总投资约970万元。
  2.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的证书必须真实有效且能在省级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在网上查询真伪的,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及从2018年11 月-2019年4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以上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起止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④证书在省级建设人力资源网或相关网上查询不到且没有提供证件核发部门相关证明文件的。
3.6 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8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及执行邵建发〔2019〕2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6月6日~2019年 6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纸质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具网络下载招标文件依据,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2招标文件500元/套,其他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为无效投标。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6月27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lhjgz.com)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97586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中标公司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通知国家税务局总局隆回县税务局管理人员确定该项目的税及申报缴税方式,执行隆办发【2017】2号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隆回县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桃洪东路354号二楼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刘叶飞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407391515
邮箱:7758214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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