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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湖财采确临[2020]329号批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委托,就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HYHZ2020-25
二、磋商项目概况: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55万元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2.供应商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5日(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0日下午14:30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1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还可以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9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供应商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供应商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4、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5、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
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
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8、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4:30时整
七、磋商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3、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九、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响应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
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98739
 
磋商单位: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72- 206706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监处,联系电话:0572-2150037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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