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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怀化高新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2020-05-29 10:33:01原文链接地址
2018年怀化高新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怀化高新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已由怀高经〔2019〕1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DTP-HHGC-2020-023;
2.2项目名称:2018年怀化高新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
2.3建设地点: 怀化市高新区;
2.4投资规模:约1800万元;
2.5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1289.462m沥青道路、人行道(6431.02m2)、道路绿化、交通标线、路灯、强弱电及给排水工程;
2.6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27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3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24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的设计应包括:初步设计优化、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服务)登记证。
3.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任本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拟任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和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投标人的关键岗位(设计、施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投标人(设计企业)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企业组成,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5.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5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整。
6.3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5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0745-283574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高新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21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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