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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花山大道老武黄立交桥、外环高架桥、黄大堤港桥和东园南路豹子溪桥结构检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湖高新区花山大道老武黄立交桥、外环高架桥、黄大堤港桥和东园南路豹子溪桥结构检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东湖高新区花山大道老武黄立交桥、外环高架桥、黄大堤港桥和东园南路豹子溪桥结构检测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0-568
2.项目名称:东湖高新区花山大道老武黄立交桥、外环高架桥、黄大堤港桥和东园南路豹子溪桥结构检测项目
3.项目备案单号:J20052641-012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4.7466万元(其中财政124.7466万元;自筹0.00万元)
6.最高限价:124.7466万元
7.项目内容及需求: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东湖高新区花山大道老武黄立交桥、外环高架桥、黄大堤港桥和东园南路豹子溪桥结构检测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桥梁结构检测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1年
(7)其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及项目需含混凝土强度、挠度、裂缝和钢筋检测以及桥梁动载试验、静载试验参数);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范围需含混凝土强度、挠度、裂缝和钢筋检测以及桥梁动载试验、静载试验参数);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结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并承诺中途不更换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结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8)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网站及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9)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的规定,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检测监管平台,登录http://www.hbza.gov.cn后点击“检测信息监管平台”进入)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应登记和备案证明材料。
(10)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方式:现场获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以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申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1.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在参加资格预审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次性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2.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供应商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拟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磋商。
八、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0年6月8日9点30分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公司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大学园路领航园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172361186、19945011114、13507254660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7880479、027-67880172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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