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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隆熙·学府澜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禄丰“隆熙·学府澜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禄丰“隆熙·学府澜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9a91dd10-1c77-4ecd-ad5a-126f5f3c3917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9a91dd10-1c77-4ecd-ad5a-126f5f3c3917
建设规模: 一标段规划用地总面积46103.24平方米,建筑面积33195.31平方米,估算投资13430万元9a91dd10-1c77-4ecd-ad5a-126f5f3c3917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06-02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06-08 23:5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禄丰隆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1831432494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31202000013001001
标段名称: 禄丰“隆熙·学府澜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06-0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6-24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一(禄丰县)
开标方式: 网上远程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43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禄丰县金山镇城区东北端头,西临世纪大街北延长线,南临学府路,北临龙山大道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1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贰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注册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师注册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4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4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4、其他要求:
3.4.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4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4.2、需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2019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3.4.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必须提供至少1件2017年至今承担过的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设计公司必须提供1件2017年至今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
3.4.4、投标人的施工企业应为本项目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提供1人并提供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4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4.5、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服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上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3.4.6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4.7、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8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2017年-2019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
3.4.10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11各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投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在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其他: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及电子光盘;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变,若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06-08 16: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0-06-01 17:28:07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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