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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春江大道及樱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上饶县春江大道及樱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上饶县勘招字[2018] 2号
上饶县城市管理局的上饶县春江大道及樱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勘察经上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饶县发改投字【2018】07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勘察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若投标单位在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因第一次开标会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就第二次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县春江大道及樱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勘察
2、工程总投资:约11850.94万元
3、勘察费:10.92万元(综合单价1300元/根,暂定初勘钻孔28根,详勘钻孔56根,据实结算)
4、招标范围:本工程拟建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勘察成果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并出具勘探报告。
5、计划工期:15 日历天;
6、建设地点:位于上饶县城区,南起槠溪大桥,北至吉阳路
二、投标申请所需的资料: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3、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4、业绩:近36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承担过类似总投资11000万元(达到80%即可)及以上的类似勘察业绩,业绩材料一律凭2种或以上能证明勘察企业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勘察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
注:报名及开标时提供以上所有证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8 月10日至 2018年8月16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 时 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6时 30 分,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到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报名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
报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报名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上饶县城市管理局(章)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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