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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上饶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公告
上饶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饶县发改委饶县发改综字【2018】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上饶县农业局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及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约4500万元(3000元/亩,共15000亩),投资包含勘测费、设计费等服务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费及其他费用。
2.2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建设规划面积约1.5万亩(其中考虑高效节水部分1500亩),本项目共2个标段:
一标段共5540亩(含计划奖补240亩),预算金额1662万元;
二标段共9460亩(含计划奖补3360亩),预算金额2838万元;
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设计为准。具体以设计并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地形地貌勘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报批稿要求在初步设计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设批复后10天内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
(2)施工周期:2019年4月中旬前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设计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3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2015年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牵头人鲜章】
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在信用平台中登记且公示期满,且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否则无效。
【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在信用平台中登记审核通过且公示期满】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及证书原件; 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3.6、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须提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及证书原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的规定,外省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牵头方为施工方,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报名、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提供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0、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12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③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2、本项目一、二两个标段须两个不同的投标人中标,各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一标、二标的顺序评标,投标人若中标,则所参与的后续标段投标自动变为无效投标(报价同时无效)。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由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现场报名时,还需提供各联合体成员方签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明确分工与责任)。授权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且联合体各成员方签章授权同一委托人)。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施工资质已取得2015年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8年08月24 日至2018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说明
6.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ggzy.cn/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姓名。
6.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6.4根据“饶县府办发[2017]56号”文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上饶县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及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证明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证明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6.5中标后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办法,按照“饶县府办发[2017]5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6.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发布公告的媒介
 
8.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县农业局            
地    址:上饶县行政服务中心15楼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189703068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公园道一号小区14栋2单元12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3793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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