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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日期: 成交供应商名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品目机柜,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终端接入设备,其他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软件,终端机,以太网交换机,其他显示器,其他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音响电视组合机,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其他音频设备,其他电源设备,调音台,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其他台、桌类,其他椅凳类,线材(盘条),线材(盘条),线材(盘条),存储用光纤交换机,采购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8年05月23日09点44分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3日中标日期2018年05月23日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情请见正文总中标金额¥62.3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项目联系电话0954-2852440采购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详情请见正文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陕西大厦B座1803-4(贺兰山路与民族北街交叉口向北五百米)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采购,评标工作于2018年5月22日结束,中标结果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CD-NX-2018-010二、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固原市原州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三、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陕西大厦A座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四、中标内容: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位1多媒体无纸化会议终端MeeDeskMX-M156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3台2无纸化会议软件MeeDeskV1.0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3套3多媒体无纸化数字会议主机MeeDeskMDF-FW1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台4无纸化会议系统后台软件MeeDeskV1.0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套5大屏控制主机MeeDeskMD-DP1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台6拓展主机TP-LINKTL-SG1024DT深圳市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1台7升降式电子桌牌MeeDeskMD-Z60S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3台8桌牌软件MeeDeskMD-ZV1.0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套9全数字POE拓展主机TP-LINKTL-SF1024D深圳市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1台10无纸化专属数字会议主机MeeDeskSY-2000M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台11专业会议室音箱HUSHANHY80A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4台12数字功率放大器HUSHANG2400-SZ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1台13数字音频处理器HUSHANFN2316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1台14电源时序器HUSHANPS-08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1台15调音台HUSHANDM1204-B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1台16电视夏普70SU570夏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南京1台17会议桌丰源7米宁夏丰源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贺兰1张18会议椅丰源实木宁夏丰源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贺兰13张19控制线材爱谱华顿国标上海爱谱华顿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上海1批20麦克风线MeeDesk国标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条21T型麦克风线MeeDesk国标深圳市普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3条22交换机H3CS1224R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1台23网络机柜图腾1.8米杭州图程电子有限公司杭州1台24台式机戴尔成铭3967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厦门30台25笔记本戴尔Latitude3588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厦门10台合计(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叁仟元整(¥:_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十个日历日内交货地点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中标单位宁夏汇安达商贸有限公司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达娅、苏巍、王浩然、李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六、公示期限:2018年5月23日-24日七、代理费收取标准:依据计价格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八、代理费金额:9345元。九、质疑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路侠十、其它补充事宜本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制定,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函应当署名、填写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在此,向各投标供应商给予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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