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阳光信访平台集成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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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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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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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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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阳光信访平台集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XHTC-FW-2020-0360)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并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选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南唐普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应答报价(含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1年的维保服务)
(3)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南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应答报价(含税):145866元(含1年的维保服务)
(3)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评估情况: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实名纸质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1日。
比 选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地 址:洛阳市太康路汇通街交叉口顺兴产业园9号楼五层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郭女士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xinhuasx003@163.com
2020年06月09日
1、中选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南唐普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应答报价(含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1年的维保服务)
(3)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南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应答报价(含税):145866元(含1年的维保服务)
(3)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评估情况: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实名纸质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1日。
比 选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地 址:洛阳市太康路汇通街交叉口顺兴产业园9号楼五层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郭女士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xinhuasx003@163.com
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