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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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安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 二次采购公告 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丹东市振安区林业局委托,对 振安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项目编号:DDHX202005280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300,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 6.2、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6 月 8 日 8:30 时起至 2020 年 6 月 15日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非现场领取(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电子邮件非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前请先电话沟通)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非现场领取各供应商将下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476404355@qq.com)后致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索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振安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采购文件购买”,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标当天须提供下述材料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现场领取以下所有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同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资料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丹东市振安区林业局 地址:九连城镇九连城街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476404355@q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03856305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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