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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DYCG20200605005 项目类别: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采购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是否PPP项目:
采购内容:
采购人名称: 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项目预算(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优惠率或其他类型项目预算:
项目创建时间: 2020-06-05 16:06:11
子包信息
采购项目子包名称: 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DYCG20200605005001
采购项目子包所在行政区域代码: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代码: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依据冶财采计备【2020】0065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就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冶采【2020】007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及服务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安全闸机
1套
详见附件1
核心产品
2
人像识别系统
1套
详见附件1

3
磁盘阵列
1套
详见附件1

4
不锈钢护栏
16.7米
详见附件1

5
电子签字板
1台
详见附件1

6
储存箱
2台
详见附件1

7
电脑
4台
详见附件1
节能产品
8
档案扫描仪
3台
详见附件1

9
学习室改造
1批
详见附件1

 
四、采购预算:36.58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17:0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向指定邮箱2162209410@qq.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 (网址:http://www.hbdaye.gov.cn/)。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14-3188070),选择本项目所投标段或包号并下载采购需求文件。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潜在供应商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询价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询价,将被列入集中采购机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登陆“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按规定在“大冶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及下载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还须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报名资料。
1.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的按以下步骤进行:
1)供应商可在有效公示期内填写《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162209410@qq.com进行提交资料;
2)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报名资料;
3)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
4)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1)、2)、3)条的要求进行报名的,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2. 采用书面方式提交资料的须将名资料打印并装订成册在有效公示期工作时间内提交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15室。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四)报名资料应为原件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未按本条规定提交报名资料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九、确定参加询价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11日14:30 时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评标室。
十、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采购人: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金桥大道大冶车管所
 
附件1: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
 
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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