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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调度中心和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项目控制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调度中心和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项目(招标备案编号:LGGK202000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52700570.30元【其中:预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957992.55元,规费2459706.05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210314.03元,其他249392.02元),增值税4351423.19元,暂列金额2001282.0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32660.6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40000.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421604.56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957992.55元,规费2459706.05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210314.03元,其他249392.02元),增值税4351423.19元,暂列金额2001282.0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32660.6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40000.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421604.56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主要项目清单.pdf
 
招标人: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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