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明光市非机动车、机动车整治拖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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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非机动车、机动车整治拖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非机动车、机动车整治拖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2004-23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开标日期:2020年06月05日09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安保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明光市明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309省道北侧(1号厂房) 中标金额:单价人民币壹佰壹拾柒元整/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辆),总价约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元)(本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中标单价结算)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宗亚、赵泽洲、阚玲玲、张小莉、孙晓梅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明光市境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市嘉山大道128号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费标准: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 920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0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0550-803027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招标人(盖章):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日:2020年06月05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告 资格审查公示 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