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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芳兰湖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鄱湖公园PPP项目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九江市芳兰湖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鄱湖公园PPP项目,已经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已获得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九江市芳兰旅游有限公司已获得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特邀请有兴趣的境内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1、项目名称
九江市芳兰湖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鄱湖公园PPP项目(项目采购编号:0747-2061SCCZZ005)
2、项目授权主体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
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4、政府方出资代表
九江市芳兰旅游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107971.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1195.03万元,建设期利息6776.05万元。
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一期项目总投资为45002.5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2479.85万元,建设期利息2522.66万元;二期项目总投资为62968.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8715.18万元,建设期利息4253.39万元。
具体各个子项目投资如下:
子项目一:芳兰湖区域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
总投资30005.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46.68万元,其他费用1978.40万元,预备费2098.01万元,建设期利息1681.96万元。
子项目二:鄱湖明珠生态工程
总投资14997.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64.62万元,其他费用1343.49万元,预备费1048.65万元,建设期利息840.70万元。
子项目三: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芳兰湖生态工程
总投资62968.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903.93万元,其他费用6482.3万元,预备费5328.95万元,建设期利息4253.39万元。
本次为一期项目招标,总投资45002.51万元。
5.2持股比例: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90%的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持有项目公司10%的股权。
5.3合作期限:暂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十七(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则运营开始时间相应提前或顺延,维持运营期限不变。
5.4一期项目建设内容:
子项目一:芳兰湖区域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占地约400公顷,芳兰湖上游五条水系的污水截污、治理等,主要包括点源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工程、河道内源治理工程、河道与湖区生态修复工程、补水工程以及智慧水城管理系统工程等。
子项目二:鄱湖明珠生态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占地约15亩,建设面积约4000平方米,高约100米的景观塔及相关配套旅游设施。
6、采购内容
九江市芳兰湖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鄱湖公园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中标社会资本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九江市芳兰湖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鄱湖公园PPP项目自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所形成的相关资产设施的产权归政府方所有。根据PPP项目合同的授权,项目将由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排他性地运营。运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须将维护良好的项目资产设施移交给采购人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7、申请人资格要求
7.1基本要求
(1) 申请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2)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注册证书的企业法人。
(3)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7.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3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7.4业绩要求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申请人须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独立参加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4.5亿元以上的1个市政工程PPP项目业绩(联合体各成员均可)。业绩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PPP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业绩的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不体现工程内容或签订时间的,须提供业主方证明)。
7.5信用要求
(1)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2) 提供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 港、澳、台企业如无法提供上述信用要求(1)、(2)项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实际情况,并对上述信用要求(1)、(2)项中所要求的内容做出书面信用承诺函。
7.6其它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金融机构不允许参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前述7.1条的要求。
(3) 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8.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本项目不收取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2)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3)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本平台“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然后即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本项目报名。未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公开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9、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提交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2 开标时间:2020年 7月1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10、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数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11、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注: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69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  
邮编:100045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信箱:jianghao06@sinochem.com  
 
 
 
2020年 6月17日
 
 
 
 
附件1:
九江市芳兰湖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鄱湖公园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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