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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花园安置楼(化工园区搬迁村)、莒南县北城城市片区安置楼(擂台赛)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永和花园安置楼(化工园区搬迁村)、莒南县北城城市片区安置楼(擂台赛)建设EPC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理单位为山东天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其中包含:
(1)永和花园安置楼(化工园区搬迁村)建设(EPC)项目,位于莒南县十泉路以北,西三路以西,西五路以东,滨海路以南。涉及后柴沟村、王家怪草村、中柴沟村三个村居安置,结构体系:框架结构,设计及建安投资估算约10亿元,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
(2)莒南县北城城市片区安置楼(擂台赛)建设(EPC)项目,涉及小沈家扁山、邹家扁山、东兰墩、西兰墩、良店子、大曲流河、前刘山村、中刘山村、后刘山村九个村居安置,结构体系:框架结构,设计及建安投资估算约16亿元,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
2.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区内红线范围内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移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为: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3)工程采购范围: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永和花园安置楼自具备施工条件起730日历天;莒南县北城城市片区安置楼自具备施工条件起730日历天(包含设计期、施工工期等,具体由投标人自行划分。)
2.5、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派驻);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
注: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项目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下载完成后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进行确认。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内容办理的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5、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投标人须于开标前(以到账日期为准)以公司基本户公对公的方式缴纳保证金;账号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友情提示:投标单位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开标时因投标单位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邮箱sdtjgs2018@163.com)告知山东天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
标书投送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5.3 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为: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7.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单位:山东天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39-8608007  19153919939
 
特别注意:每家投标企业开标到场人员不超过2人,且必须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登记投标人信息、测体温,近一周内没有发热情况以及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凡是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间隔1.5米以上,必须佩戴口罩、提供本人身份证,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含纸质)[有效期14天]。三者齐全后,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此规定疫情防控结束前必须遵守,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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