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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镇周夹村新村建设5号地块2#楼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浙江 城市 宁波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横溪镇周夹村新村建设5号地块2#楼工程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周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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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镇周夹村新村建设5号地块2#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溪镇周夹村新村建设5号地块2#楼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6】2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均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周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横溪镇周夹岙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2600m2,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17.40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主体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防火设计的耐火等级为二级。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计 划 工 期:30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2#楼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 波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鄞 州 分 网 的 鄞 州 区 工 程 建 设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共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7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共栏)。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周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35号科技广场4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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