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对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
物业收费标准
补贴预算及最高限价
1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物业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小高层:0.6元/月/㎡;
多层:0.3元/月/㎡;
社区店面房:1.5元/月/㎡。
410万元/年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其他交易栏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3、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1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八、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唱标内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布。
十、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0年0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0)-068 ”,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00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3室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kxzb01@126.com
联系人:陈春楠、董顺杰、郑菊琴、周健、陈斌武、王慧慧、朱佳慧、史宇骁
十二、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kxzb01@126.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涉及到的防疫措施自动作废,按正常公开开标进行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