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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LHZC(YZ)2020-012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内容:
 
包1为盘锦市全地区4个员工食堂的服务外包,包含:按各分公司要求负责职工的早餐、午餐及各种会议、培训、外来招待用餐。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8.5 万元/年,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服务供应商应开具正规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4)外地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所在地具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
 
5)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0 年 06 月 10 日至2020年 06 月 15 日,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在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的服务。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6月19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9、其他约定:
 
1)供应商应保证在获取采购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的过程中所提交的一切材料及做出的一切意思表示,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否则,供应商对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自采购人发布本公告之日始,至采购人与最终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之日止,此期间如各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发生任何纠纷须进行法律诉讼,管辖法院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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