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静脉产业飞灰处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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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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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28A11
工程名称: 龙泉市静脉产业飞灰处理工程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
招标人: 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介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0578-7761918
中标候选人: 龙泉市恒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项目负责人: 吴晓芬 证书编号: 浙233161601484
预中标价: 玖佰零柒万柒仟陆佰零玖元整(¥: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270日历天 下浮率: 10.5%
公示时间: 2020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1日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28A11
工程名称: 龙泉市静脉产业飞灰处理工程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
招标人: 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介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0578-7761918
中标候选人: 龙泉市恒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项目负责人: 吴晓芬 证书编号: 浙233161601484
预中标价: 玖佰零柒万柒仟陆佰零玖元整(¥: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270日历天 下浮率: 10.5%
公示时间: 2020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