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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重招)澄清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624-202004-120001-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由我单位组织的“和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重招)”现发布澄清修改公告如下:
1、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以下内容:
(一)页码:5  类型:澄清修改
原文:1.6投标人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内,没有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澄清为:1.6投标人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内,没有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注: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 
(二)页码:22    类型:澄清修改
原文:(6)投标人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内,没有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澄清为:(6)投标人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内,没有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注: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
(三)页码:52    类型:澄清修改
原文:投标人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内,没有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澄清为:投标人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内,没有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注:环境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
2、延长投标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內街25号商铺(河源第一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0 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滨江东路住建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联系方式:020-83562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采购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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