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融媒体中心特种专业技术车(三次)询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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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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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华坪县融媒体中心特种专业技术车(三次)询价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华坪县财政局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采购,我中心受华坪县融媒体中心的委托,对华坪县融媒体中心特种专业技术车询价采购项目进行(三次)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坪县融媒体中心特种专业技术车(三次)询价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CXJ-2020-002号
1.3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1.4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详见《采购内容》
1.5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特种专业技术车 | 详见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 1 | 辆 | 华坪县融媒体中心 |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车辆为全新车辆,拒绝二手车参与竞价;上表中●为响应参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标注的参数; 2、供应商应提供(1)所投车辆的一致性证书(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证监委会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CCC认证证书、ISO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品牌汽车生产企业与经销商签定的授权合同(3)售后服务措施(服务网点、退赔、更换、维修、保养等内容的说明),保证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能及时快捷的处理。 3、本次采购车辆,付款方式为第一年支付10万元,余款第二年支付,请供应商注意此条件!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2017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今”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个月);
2.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2.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间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本项目供应商不需要报名,想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结尾处的“附件:询价通知书”一栏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询价将采用纸质评审,供应商下载询价通知书后按要求制作纸质响应文件并递交到指定点。
4.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08时30分开始。
4.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4.4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经审核合格后,与本项目有关的采购信息、更正公告、补遗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ynggzyxx.gov.cn/)、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ljggzyxx.cn/)。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6.其他
6.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严格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
6.2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根据现阶段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标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www.ljggzyxx.cn/zxdtDetail?guid=29497168-05e1-4182-b93a-cb258264ab7b,内容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ljggzyxx.cn/”(查看步骤: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最新信息→详细信息)。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坪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华坪县文体中心办公楼四楼、五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集中采购机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狮山路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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