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QDZC20200240_01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原材料采购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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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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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政府采购合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DZC20200240
甲方: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乙方:大庆市萨尔图区路通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甲、乙双方根据DZC20200240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原材料采购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品目、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地点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单位:元
2、技术资料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资料。
2.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10%的履约保证金,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障金的,应提交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产品质量问题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的全部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障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5、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招标文件。
六、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要求提供一年质保期,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高于一年的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八、验收
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已准备接货。
9.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须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预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交货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过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其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报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 乙方:大庆市萨尔图区路通沥
管理综合执法局 青混凝土拌合站
地址:萨政路6号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萨环东路
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项目编号:DZC20200240
甲方: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乙方:大庆市萨尔图区路通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甲、乙双方根据DZC20200240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原材料采购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品目、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地点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电缆 | 32平方电缆线 | 100 | 90 | 9000 |
红砖 | 规格能与现场实物相匹配 | 50000 | 0.4 | 20000 |
电缆 | 8平方电缆线 | 80 | 20 | 1600 |
电缆 | 16平方电缆线 | 100 | 55 | 5500 |
路灯灯头 | 规格、颜色能与现场实物相匹配 | 30 | 135 | 4050 |
6m灯杆 | 规格、颜色能与现场实物相匹配 | 30 | 675 | 20250 |
螺纹钢筋&14 | 内径13.4mm、横肋高1.4mm、纵肋高不大于1.8mm | 5 | 3273 | 16365 |
水泥修复王 | 15min后抗压强度达到20mpa,可以在短期内(48h)内承受碾压而不出现松散、剥落现象。 | 85 | 4500 | 382500 |
钢带螺纹管 | 直径800mm的光带螺纹管 | 500 | 230 | 115000 |
路牙石 | 1000mm×200mm×300mm规格路牙石 | 450 | 67.5 | 30375 |
路侧石 | 1000mm×200mm×300mm规格路侧石 | 450 | 67.5 | 30375 |
路牙石(门型石) | 1000mm×200mm×500mm规格门型路牙石 | 450 | 91 | 40950 |
沥青冷补料 | 沥青冷补料:稳定性≥3;耐水性≥3.5;饱和度≥72;沥青体积百分率≥12;孔隙率≥3.5;视重比≥72 | 700 | 850 | 595000 |
水泥 | 42.5普通硅酸盐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6.5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h。 | 400 | 303 | 121200 |
商品混凝土 | C30强度商品混凝土 | 300 | 216 | 64800 |
1-3cm碎石 | 20-40mm,松散堆积密>1350kg/m3,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 | 800 | 135 | 108000 |
严寒型改性沥青灌封胶 | 沥青混凝土灌缝胶应适合东北寒冷地区,灌缝流速快,顺畅形如浇灌沥青,封合后遇雨水不分离。软化点≥90℃,流动性≤2mm,弹性回复率在30%-70%。 | 55 | 5700 | 313500 |
砂子 | 五常中砂,表观密度>2500kg/m3,含泥<3.0%,泥块含量<1.0%,细度模数在2.3-3.0之间。 | 2000 | 100 | 200000 |
荷兰砖 | 100mm×200mm×60mm规格荷兰砖,抗压强度达到C30。 | 3000 | 41 | 123000 |
乳化沥青 | 粒子电荷:阳离子;恩格拉粘度E25:1-6;道路标准粘度C25.3:-20;溶解度不小于97.5%,与粗集料的粘附性,囊附面积不小于2/3。 | 30 | 4000 | 120000 |
窖井盖(加重) | 道路上的雨水检查井采用重性纤维复合材料井盖、井座,立面带钢边,井盖必须配筋。 | 800 | 175 | 140000 |
雨水篦(加重) | 规格、颜色能与现场实物相匹配 | 800 | 162 | 129600 |
大理石 | 规格、颜色能与现场实物相匹配 | 2000 | 54 | 108000 |
合计 | | | | 2699065 |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资料。
2.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10%的履约保证金,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障金的,应提交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产品质量问题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的全部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障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5、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招标文件。
六、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要求提供一年质保期,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高于一年的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八、验收
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已准备接货。
9.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须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预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交货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过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其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报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 乙方:大庆市萨尔图区路通沥
管理综合执法局 青混凝土拌合站
地址:萨政路6号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萨环东路
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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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