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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关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关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受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CXZFCG[2020]330282001143621号 
二、项目名称: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供货期/服务期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零气系统、气象分析仪、站房及辅助设备等
1套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所供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使用方验收
195万元(其中运维费用最高限价为 20 万/年元人民币)
服务期:1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备注: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提供: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于2020年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2020年7月9日09时30分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4楼405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586790038。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62100950@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达时间。
八、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9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3、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年7月9日10时0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7月9日10时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九、落实的政策:
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
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cixi.bidding.gov.cn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
①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
②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
③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慈孝西路8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574-63019061
3、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2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附件信息:
(6.18定稿)慈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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