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农业农村局新津县2019年南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肥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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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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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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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成飞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402070219000007820。
2、交货地点:新津县宝墩镇万街村、仙鹤社区,五津街道临江村,永商镇烽火村、七星村。
3、付款方式与条件:货物全部交付并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支付给中标人中标金额的8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起始日期为货物在最终用户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满后无息支付。
4、验收方式和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本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购买肥料费、人工费、税费、运输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6、违约责任:如向采购人提供虚假伪劣产品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退货直至向投标人索赔双倍经济损失以及因产品原因造成的农作物损失。
7、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所有货物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的起始日期为货物在最终用户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1年包换。
8、投标人须提供最后一次出厂肥料的检测合格证书或检测合格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