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扶贫开发局稻城县噶通镇(色拉乡)八美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采购及安装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37202000008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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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方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3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扶贫开发局 |
采购人地址 | 稻城县贡巴路一段3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18 15:08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20-06-17 14:00 |
中标日期 | 2020-06-17 17: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05-26 21:18 |
总中标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稻城县噶通镇(色拉乡)八美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采购及安装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元;服务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1、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2、施工单位应做到文明施工,遵守规范,服从管理,杜绝野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清理出的垃圾要堆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施工结束后,供应商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应弃置在环境卫生保护有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3、供应商应保证在资质范围内对本项目工程进行施工,由专业队伍、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并对此负全责。供应商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保证施工器具、施工设备、施工材料及施工环境处于安全状态下,在工程实施期间供应商保证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及安全条例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护,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给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言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和平路27号1层;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定额1万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0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专家: 4 人:吕宗秀、甄委委 、陈伶、吴均华(组长)采购人代表1人:李玲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六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b5724d954701724fbe9581042b.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S9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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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稻城县财政局。 注: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