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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滨新区2018-2020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 施工图设计已由 相关单位 以 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
2.1.2建设规模: 实施宿黄线、环湖线、宿沭线、一斗渠路、黄曹线、黄马线、宿皂线、金沙江路、学成路、三峰路、迎春大道、崇文路、霞辉路、金桂路、银桂路、月晓路、龙泉路以及111座桥梁等道路和桥梁的标线、标牌、限载标志,临水临边和视距不良路段的波形防撞护栏、诱导标、黄闪灯、爆闪灯、信号灯、监控设施、减速带,部分新建道路的指路牌,以及反光标贴等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共计设置信号灯5个路口、监控20个路口、智能斑马线5个路口,黄闪灯50套、禁令警示警告标志420套、波形防撞护栏5000米,划设标线2.3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完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试运行期 60 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包含信号灯及监控、交通信号管线建设、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标线、标志牌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须承诺就近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并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备案.实验室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 (自有或外委)。
注:1、试验室标准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文的要求。2、不得采用本项目已中标的检测单位及监理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淮安中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宿迁市高指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7 年1月 1 日以来(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完成过公路工程电子系统(至少包含信号灯(红绿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前述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 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 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至少在 1个已完公路工程电子系统(至少包含信号灯(红绿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在2个已完公路工程电子系统(至少包含信号灯(红绿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具有投标人出具的可撤离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有此书面承诺其原件扫描件置于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在建工程: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6)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并由其提供投标保证金;
c.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 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 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组织 / R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拾捌万元整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R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号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杜萍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27-84357101
10.    其他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2、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费用不需再缴纳)。具体报名程序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斤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2)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3)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报名登记),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签字的加盖法人电子章即可。
2020年 06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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