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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7线208K+800—220K+100路面改造工程(第1次澄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G357线208K+800—220K+100路面改造工程补遗书第001号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20801100111001
各投标人:
G357线208K+800—220K+100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说明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与“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时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附录6和附录7内容,此项内容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投标函第4条第(5)点承诺即可。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修改为“2015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4日”。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6.1条“☑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 16.1.1 项或第 16.1.2 项 约定的原则处理”改为“☑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补充16.1条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约定的原则处理”。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二条““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E1、E2值”按下列办法确定,其他内容不变。”删除。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E1和E2值的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以在开标现场宣布的为准。
五、其他说明  
1、电子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被固化无法细化和调整修改,因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现以“其他说明”形式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和调整修改如下:
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改为:“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盖章证明”和“签字”,必须要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电子章代替,必须要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后加密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改为: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2、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已取消开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故招标文件中如有要求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的,投标人也可以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建筑施工单位工伤保险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单位)关于全面推开全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6号)要求执行。
凡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本补遗书将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若本补遗书中的内容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龙岩市公路局永定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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