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松潘县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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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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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松潘县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4202000029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23 15:44 |
采购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松潘县政务新区三号楼3楼,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首开龙湖紫宸4期3栋3单元504,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8-87614554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18280215741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24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7-01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发售,自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07月01日09时30分-12时00分,13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首开龙湖紫宸4期3栋3单元504(四川标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首开龙湖紫宸4期3栋3单元504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5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首开龙湖紫宸4期3栋3单元504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7-06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7-06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首开龙湖紫宸4期3栋3单元504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7-06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首开龙湖紫宸4期3栋3单元504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有关要求,为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 |
采购品目名称 |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
行业划分 | R883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阿坝州松潘县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足球场600平方米。 2.工程招标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图纸另册)。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本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检测及验收规范; 2.本项目所涉及的上述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均由承包人自备; 3.工程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相关资料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4.材料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采购人要求。 5.报价要求: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商务要求 1.工期:60日历天。 2.地点:松潘县进安镇。 3.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采购人提供的相应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中有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双方签署备案录,次现场记录或备案录作为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延续;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3% 5、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的前提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釆购 人支付合同总价的75%;本工程办理结算并由审计机构出具审计结果 函后15天内,釆购人支付到审定额的97%,剩下的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30日内返还。 6、质保期:要求整个建设项目,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 1 年。 7、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施工合同为准。 |
其它补充事宜 | 预算金额: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元。最高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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