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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龙湫亭实验学校数字校园广播(中考广播系统、操场扩声)及LED显示系统设备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乙方:厦门达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6]HC[GK]2020011的厦门市龙湫亭实验学校数字校园广播(中考广播系统、操场扩声)及LED显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附件一:投标分项报价表。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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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产地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999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厦门市龙湫亭实验学校;
4.3交付条件: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双方共同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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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95%。
2 5 三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支付合同余款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货物10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 10.2 由于甲方无法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货物存放地、水电接驳点以及土建装修施工延期造成的货物延期交付使用,乙方不承担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本合同的线下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乙方:厦门达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楼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A之十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江筱莲
委托代理人:
叶海涛
委托代理人:
江筱莲
联系方法:13003999560 联系方法:1395012646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账号: 账号:
35150198210100002914-0002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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