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本级泰山防火机动大队暨无人机编队无人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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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本级 泰山防火机动大队暨无人机编队无人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本级 二、项目名称:泰山防火机动大队暨无人机编队无人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20191844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消防设备[A032501]1 四、 预算金额:746.0 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无人机产品针对于森林消防侦察、森林灭火,并具备携带80kg消防灭火弹无人机系统全国只有江苏锦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JC36、JC260无人机符合要求,分别具备5kg载荷和80kg载荷;森林消防灭火弹具备固体火箭推进和定时爆破的,全国只有江苏锦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50kg、100kg具备无人机森林消防侦查和森林灭火需求,配套灭火弹只能应用于锦程航空配套无人机系统;发射灭火弹配套的测距仪、瞄准器只能配套使用江苏锦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配套瞄准系统。基于单一来源的申请原因和事实依据,经专家小组论证得出一致意见:为了满足森林消防无人机及配套灭火弹的一致性、保证无人机发射、抛投灭火弹与瞄准系统平台的兼容性,实现森林灭火从侦查到迅速实现无人机飞抵火源、瞄准发射灭火弹、数据实时回传的系统完整性,该设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江苏锦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处购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江苏锦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碾坊路28号 七、公示期限: 2019-10-15 至 2019-10-2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本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05386221070 附件: 1、变更单一来源申请及相关资料.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