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关于遴选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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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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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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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有关单位:
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一批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征集。各机构自愿申请,我公司组织专家综合评定后,纳入公司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库。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和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能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并承诺为服务对象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三)具有与节能及相关领域的监测、检测能力,现场测试仪器设备配备齐全(配备便携式围护结构、空调、照明、热工、电力等检测设备),且仪器设备均检定合格。掌握相关科学合理的节能量测算方法,具备开展节能量监测工作和编制节能量审核报告的能力。
(四)熟悉国家及本市有关节能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清洁生产、合同能源管理、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节能工作。
(五)申报机构至少拥有3名以上具有机电、建筑、热工、暖通空调等节能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8名以上中级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提供在职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在开展工作中,每个项目应至少由3名以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全程参加审核工作,组长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节能咨询、节能监测、检测工作经验,组员至少2名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
(六)具有节能技术咨询、节能监测、检测等相关工作业绩,近3年承担的相关项目总计不低于10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复印件(主要部分)。
(四)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材料真实性和保密承诺书。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请机构将所需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3份,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至我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华腾世纪总部公园9号楼812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光盘)1份。
(二)专家评审。我公司组织专家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布名单。通过遴选入库机构名单,拟在我公司官网公布。
五、对入库机构的管理
(一)我公司以技术服务合同形式委托入库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的节能量审核工作。
(二)我公司根据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对入库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并建立淘汰退出机制。若发现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未按时保质完成报告等情况,我公司将其从机构库中清退。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本次遴选工作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申报表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马女士;电话:66419876-0816,18600453416
凌先生;电话:66419876-0848,15810235396)
附件机构报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