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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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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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2. 投标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