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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钢汽运公司充电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次招标编号为8位数字22200606。每个标段需要收资料费300元,投标保证金20000 元,请投标人在进行银行汇款或个人网上银行汇款时根据汇款用途在汇单“用途”一栏填上8位数字招标编号加“资料费”(或填上8位数字招标编号加“保证金”)。即汇款用于购买招标文件时填“招标编号资料费”、汇款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填“招标编号保证金”。
可微信支付资料费,付款时在“转账说明”一栏填写供应商简称+8位数字招标编号。
如果不在汇单“用途”、微信支付“转账说明”一栏按本要求填写,可能导致无法查证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保证金是否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进而影响无法购买标书或本次投标按无效标处理风险!!!
账 户 名 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 0500 MA45 R9KG 90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账       号:4105 0160  5408  0000 0389
 
公司收款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宝付款,一定提醒投标人在转款时在备注栏填写公司名称+招标编号
 
温馨提示:
1、本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所开发票类型:资料费为定额发票;服务费一律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确无误的开具发票,凡有服务费文件投标人应注明“收中标服务费投标单位名称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和“收票人联系方式”。过月发票无法开具。
2、索取发票注意事项:当月缴纳的资料费当月索取,原则上跨月不再受理,索取方式为当面办理或投标方通过顺风快递网上下单索取。请需开具发票的投标人及时与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电话:0372-3125923)沟通,当月及时开具发票。
3、开票信息:
户名: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0500MA45R9KG90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电话:0372-312592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账号:41050160540800000389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技术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
1.1、招标编号:22200606
1.2、招标名称:汽运公司充电桩采购
1.3、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申报单位
物料文本
数量
单位
汽运公司
充电桩(见技术参数)
5

本次供货时间:2020年7月31日。
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2日-2020年06月17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入围单位为生产厂商,证照齐全,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的设备类别。
4.2、投标单位需提供近4年(2016年以来)同类设备(输出300KW及以上功率)供货业绩至少1份,应提供供货合同(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仅提供业绩表无效。
4.3、为保证备件质量和安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5、交货地点:安钢汽运公司。
6、集中现场踏勘与技术交流会(根据需要):2020年06月15日9时整。
地  点:安钢汽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答疑时间:2020年06月15日18时00分质疑截止,2020年06月17日18时00分前书面答复每一家投标人。请投标单位将质疑内容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至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372-3125921)。
 
第二章、投标须知
1、导言
1.1、定义及解释:
1.1.1、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而提供的设备、材料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1.1.2、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服务、调试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技术协助、检验检测、试运行、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1.1.3、招标人(业主):安钢集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1.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1.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6、评标委员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1.1.7、日期:指公历日。
1.1.8、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合格的投标人
1.2.1、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2.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指企业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1.2.3、投标人须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
1.2.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
报名时进行的资格初审不代替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的资格审查,因此,请投标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提交相关资料。
1.3、保证: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2、注册报名:
2.1、报名时间:2020年06月12日-2020年06月17日(北京时间)。
2.2、“未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未注册供应商进入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http://www.agbidding.cn)打开本招标公告,首先进行网上新用户资质申报。申报步骤:首先,点击公告下“未注册供应商”进行资质申报,按照“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上传;然后,下载开放附件《参加安钢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注册供应商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盖章,填写完毕后以文档格式点“注册申请表扫描件”按钮上传。
2.3、“已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在安钢已经注册的供应商按照点击公告下面“已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进行资格核实:按照“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进行上传。报名中如有遗漏的资料,可通过2.8联系方式中的邮箱及传真发送。
2.4、报名截止后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并把通过初审的未注册投标人加入安钢电子招标系统,同时将初审结果以短信通知每一位报名申请人。拟报价投标人按照本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认真上传资料,通过初审仅表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5、收费:收到资格初审通过短信的投标人,向本公告中公布的转账汇款账号缴纳资料费用后,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据此通过安钢电子招标网发放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转账时备注(用途)栏应填写:22200606加“资料费”(或填上8位数字招标编号加“保证金”)。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交费信息后通过安钢电子招标网及时向已交费供应商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邀请要求报价。投标人向本公告中公布的转账汇款账号缴纳保证金,报价截止时未交纳保证金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汇款必须从本公司账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2.5.1、资料费:300元;保证金:20000元。
新注册报名投标人报价截止前缴纳保证金20000元,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置。
账 户  名 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 0500 MA45 R9KG 90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账        号:4105  0160  5408 0000  0389
公司收款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宝付款,一定提醒投标人在转款时在备注栏填写公司名称+招标编号。

 
2.5.2、投标保证金承诺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开始至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止,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2.6、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按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地址和联系人告知。招标人将在公告答疑时间以前对收到的书面质疑予以答复。招标人将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7、招标文件的修正:
2.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招标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7.2、补充文件将在投标人缴纳资料费后发布招标文件时在招标网以电子方式统一发布,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准备报价,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以短信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7.3、当招标文件与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8、联系方式
2.8.1、技术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8.2、招标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372-3125916 传真:0372-3125921;
邮箱:sufc0516@163.com
3、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4、报价、投标须知:
4.1、招标文件获取: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在收到报名通过的短信后,按招标公告要求,通过向本公告中公布的转账汇款账号缴纳资料费,招标公司在收到资料费后,在招标网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
转账时备注(用途)栏应填写:22200606加“资料费”(或填上8位数字招标编号加“保证金”)。
投标人收到招标邀请信息后,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及时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按招标邀请要求报价。如投标人在安钢有不低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额度的已结算未收到的货款,可按“附件5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承诺将未支付货款中等额资金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使用,如在开标前无书面反对意见视为投标人同意承诺将等额货款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使用;新供方通过向本公告中公布的转账汇款账号缴纳保证金,报价截止时未交纳保证金的报价按废标处理。汇款必须从本公司账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账 户  名 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 0500 MA45 R9KG 90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账        号:4105  0160  5408 0000  0389
4.2、投标须知:
4.2.1、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标书每项内容,严格按照标书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严格按照“4.2.4.3投标文件的式样及签署”规定的格式制作标书。
4.2.2、供应商现场购买的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络传递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3、投标文件与投标方式。本次招标投标方式要求供应商按要求制作技术标书,在规定时间内在安钢电子招标网“我的招标邀请”中上传提交,商务标在安钢电子招标网“报价管理”上报价。
4.2.4、投标报价要求:
4.2.4.1、本次招标报价为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投标单价包括设备/材料费用、到厂运费等)。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4.2.4.2、投标人仅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宜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应保证在报价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投标人必须充分沟通,充分了解现场设备工作状况技术要求、使用情况等,确保报价合理,不恶意报价。
4.2.4.3、投标技术文件的式样及签署:
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或模板(具体见4.2.4.3、⑵投标技术文件的构成及附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需要相应的签字、盖章。
⑵、投标技术文件的构成(按序排版,格式见附件):
1)、总述: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介绍企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水平,突出投标人规模及实力。
2)、相关资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质量体系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货物主要技术性能、规格、参数的详细描述,对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保证设备性能的先进性、可靠性(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可行性、适应性、先进性论述,主要技术指标、先进技术应用论述)阐述。
4)、售前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使用寿命承诺及维保等优惠措施。
5)、业绩合同: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充电桩输出功率≥300KW及以上合同至少1份,原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只提供业绩表无效。
6)、投标书。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8)、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9)、交货期、服务承诺及付款方式。
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评标办法要求填写和提交的所有其它资料。
⑶、报价:交过资料费的投标人在收到通知短信后,登陆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价管理”点击相应招标文件“报价”进行商务报价。
⑷、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5 时。
⑸、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拒绝该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5、投标、开标与评标:
5.1、投标:
5.1.1、投标文件递交:本次招标的投标方式要求投标人使用电子标书,登陆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登陆后打开“报价管理”点击本次投标项目“报价”按钮报价,商务标书添加在该报价表“我的附件”中。
5.1.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商务报价及技术标书上传。逾期的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
5.2.1、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1、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商务报价及技术标书上传。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期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5.2.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06月29日15时(北京时间),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号开标室。
5.2.3、开标与评标
5.2.3.1、开标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招标项目采用钉钉视频直播形式,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投标。项目招标负责人将所有投标人联系人加入钉钉群并将开标过程进行视频直播。同时,开标过程将进行视频记录。请各投标人注意添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苏甫才)钉钉号:13783831721(请备注您的公司名称和本人姓名)。
5.2.3.2开标时,招标公司负责人将直播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工期时间等招标公司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5.2.3.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直播群提出,招标人将在直播群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2.3.4 招标公司将做开标记录
5.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5.2.4.1、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和招标方面的专家共5名成员依规组成,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接受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做出处理或向招标人提出处理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按照本须知5.2.5条款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条款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议。
5.2.4.2、综合评标法,是指在投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和方法对投标进行综合评分后,按投标人综合评分的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5.2.4.3、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2.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5.2.5.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2.5.2、算术错误将按下列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该投标人报价有误且放弃中标的,扣除其部分投标保证金(本标段中标金额的1%,取整数)。扣除方式:从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直接缴款或转账至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5.2.5.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5.2.5.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5.2.5.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⑴、在商务评议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投标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3)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0)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⑵、技术评议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技术及商务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排名,推荐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评标意见书面报送招标人。
5.2.6、与招标人的接触:
除本须知第5.2.4.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私下接触。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授予合同:
6.1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2、终止招标或否决所有投标:
6.2.1、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因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发生重大变更等不可抗力原因,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或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将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6.3、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6.5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2.5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6.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5、履约保证金:
6.5.1、中标人在签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提交。
6.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6.4或6.5.1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始退还(无息)。
6.6、招标服务费:
6.6.1、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招标服务费。
6.6.2、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7、其他:
6.7.1、投标单位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扣除尚未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处置。
6.7.2、质疑、投诉单位须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如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经项目所在单位的招标监督部门认定为恶意质疑或投诉的投标人将禁入安钢采购市场。
6.7.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是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6.7.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投标人(www.gsxt.gov.cn);
6.7.3.2、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或行政处罚中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www.creditchina.gov.cn);
7、合同签订或中标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
8、其他: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9、招标监督电话为:0372-31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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