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内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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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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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内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
一、采购人: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东邹路与广青路路口西南50米(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县(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D座1104室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内配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22201902000112 |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7月8日 | |
四、变更内容: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磋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4.5(6)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签约或者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33.1条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不按规定签约或者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3、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9条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包括质量不合格、供应不及时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变更为: 1、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签约2、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的其他协议或不按规定签约。3、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包括质量不合格、供应不及时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其他内容不变! |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内配采购项目文件-定稿1 - 副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