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21130020200616001(招标文件编号:21130020200616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方正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2层201
中标(成交)金额:4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方正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评估项目 | 共计27个小区评估,每个小区所有户型样板房最低计税价格评估(确保全覆盖)等全流程专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1、受托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地产二手房纳税评估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原《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易价格估价技术标准》,对整个估价工作出具正式的、合法的、有效的评估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 2、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房地产二手房纳税评估数据采集和维护合同,受托方必须在30日内完成二手房纳税评估工作,并协助委托方将评估报告数据录入房地产一体化征管系统。 3、受托方房地产评估机构应确定专人负责与委托方朝阳县税务局进行工作联系,保证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计税价格日常维护更新工作的及时、有效、准确。 | 委托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符合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原《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易价格估价技术标准》,对整个估价工作出具正式的、合法的、有效的评估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 |
马韬、钟玉芳、赵淑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
地址:朝阳县新县城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802789 18742181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朝阳县新县城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